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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立医院将通过网络购药品 药价或大幅下调

2009-11-20    重庆晚报    0条评论  

  明年1月1日起药价最高有望下降四成

  新药品集中采购办法明年实施,全市公立医院必须通过网上平台完成采购

  明年起,市民将用上更加质优价廉的药品。市卫生局昨日通报说,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已正式启动,将于12月完成,明年1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将在统一的网上采购平台完成药品采购。

  旧采购方式极不规范

  市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克佳介绍,此前运行的药品采购方式,存在着采购规则不完善、监管乏力、中介收费高、购销双方不能严格履行合同等问题,“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患者老是感觉药价太高。”

  新药品集中采购将改变此前由中介、地区联合采购的做法,全市专门成立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监管平台,实现“以政府主导、全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并通过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的形式组织供销,省掉中间环节,力争让患者买到质优价廉的药品。

  药品采购实行全程监督

  新药品集中采购方法规定,全市各医院和药品企业都将使用统一的采购平台,采购全过程都要通过网络运营来实现,禁止医疗机构自行采购,“服务中心将随时对药品采购过程进行网络监督,使采购工作全面公开。”

  目前,我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已组建,药品集中采购网络采购监管平台(http://www.cqmtc.gov.cn)已构建,并在11月12日发布了药品集中采购公告,编写了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包括《不限价不竞价药品采购目录》和《限价竞价药品采购目录》),建立了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库(对不能直接进行网上竞价的药品急性全封闭议价谈判,保证入围药品价格合理性),还发布了《2009年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细则》,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正式启动。

  《限价竞价药品采购目录》由抗微生物类药物、循环系统类药物、消化系统类药物、抗肿瘤类药物及生物制品(治疗用)和所有中成药组成。通过网上限价、竞价、议价后形成入围药品,供医疗机构采购。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按国家有关要求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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